为健全和落实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促进残疾人平等参 与共享,现就我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从业 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从业人员40名(具体岗位 及基本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在新洲区的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 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的大龄失业残疾人(男性年满 50 周岁、 1970 年 1 月 1 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年满 40 周岁、1980 年 1 月 1 日及以前出生)、失业无业残疾人、严重丧失劳动能力 的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家庭及一户多残家庭的配偶或子 女。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 庭和大龄失业残疾人中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 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的配偶、子女。
2.残疾人本人报考的:具有新洲区户籍,持有新洲区残 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在就业年龄段的 残疾人。
3.残疾人配偶或子女报考的:具有新洲区户籍,且配偶 或父母持有新洲区残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其中,男性年龄在 45 周岁以内(1975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 生);女性年龄在 40 周岁以内(1980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 生),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新洲区全日制残 疾人就业援助岗位一览表》中的岗位人员基本能力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吸毒史的;
2.有传染性疾病的;
3.未与其他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全日制岗位工作的;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0 年1月3日—1月12日(上午 8:30— 11:30,下午 14:30—17:30)。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根据报考的岗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 的街镇残联报名。其中,区残疾人辅具站仅限户籍地和居住 地在邾城街的残疾人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配偶、子女报考。报名地点设在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部。
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确认 报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 3 张;
6.现场填写《新洲区全日制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报名 表》。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弄虚 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资格经初审、复审通过后,将以公示或电话等方 式通知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请考生 务必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 100 分。笔试具体时间、 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2.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3.笔试加分因素: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和 大龄失业残疾人中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笔试成绩加 3 分。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各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 1:2 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发布面试公告。在区残联和各街镇残联办公地点发布 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要 求等。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表达 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
4.综合成绩的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 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5.考生需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 试,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 选。若综合成绩末位存在并列人员,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 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由区残联会同各街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 想政治和平时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对象,由区残联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 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街残联对拟聘 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 区残联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 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 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 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 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