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身份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10:00至10月12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岗位等)。报名网址为: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zwdt.sh.gov.cn)“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第二批)”栏目(请点击链接进入),报考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锁定不能更改。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 资格审核与面试 1.报名结束后,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的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明确的面试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的考试成绩查询功能中查询所报考岗位的进面参考分数线。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2.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四、 其他事宜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招聘单位通过各区政府网站等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 各类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政策咨询电话、监督电话一览表》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1—5464461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