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落地,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和增收,近日,省残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
一、明确目标:
《方案》明确,2020年至2021年,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38万人次,其中新增培训4.54万人以上。力争到2021年,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每年至少能获得1次就业技能培训机会,在岗残疾人至少能获得1次技能提升培训机会,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残疾人至少能获得1次创业培训机会,推动全省培训后残疾人就业率逐年稳中有升。
二、享受对象:
《方案》指出,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提升对象是具有山东省户籍,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自身条件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残疾人、未就业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妇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优先。
三、实施内容:
《方案》提出了实施山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
一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做好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残疾人劳动力和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残疾人重点开展种植、养殖、加工和编织等行业的实用技术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初高中残疾人毕业生开展储备型技能培训,面向高校残疾人学生重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继续实施电商技能培训和助盲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培训。
二是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已就业残疾人提供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主动扶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残疾人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开展残疾人高技能人才培训。
三是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对有培训需求和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开展创业创新能力提升培训,培养残疾人自主创新创业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