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建设,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决定向全县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共17人,其中每个镇(场)一人。
二、岗位职责
残疾人专职委员在镇(场)残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残联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1、密切联系本辖区各类残疾人,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分布、类别、状况及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档案和电脑网络化管理工作。
3、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协助做好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4、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体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管理本级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履行康复员或康复工作联络员职责。
5、利用残疾人各类节日,积极沟通、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6、积极完成上级残联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残疾人事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
4.年龄在18至45周岁(即1973年10月12日至2001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
5.原则上只能报考户口所在镇的专职委员职位;
6.现有镇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报名处。只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
联系电话:人社局:0753-6886391;县残联:0753-6618807。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提供材料:
1.《丰顺县残联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免冠大一寸彩色近照3张。
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电脑实操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电脑实操、面试分值均为100分,电脑实操和面试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0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到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取。
(二)电脑实操
1.内容:文档处理与办公软件(word与excel)使用。
2.时间:2019年10月26 日上午9:00-11:00
电脑实操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电脑实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及准考证原件,电脑实操结束后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电脑实操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残联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依电脑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或末位分数相同的,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及准考证原件,面试结束后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电脑实操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残联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面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考察工作由县残联统一部署实施,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残联审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劳动合同:县残联和各镇(场)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由县残联按每人每月2500元标准,每月扣除社保、医保后全额直发其本人。
八、本次招考工作由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并解释。
丰顺县残疾人联合会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