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残保金政策解读
2019-02-15 1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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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牵手招聘 作者:牵手招聘
残保金计算
安置比例:1.6%
政策文件号:吉财税〔2016〕726号
政策时间:2018-08-01 —— 2018-08-31
政策规则:按年征收
残保金计算方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征收单位:地税部门
残疾人就业安置
必须条件: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工资薪金,本市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最低工资:1780元
社保五险:1611.76元
公积金:不需要
最低成本:3391.76元
备注:社保金额不确定
残疾人就业审核
必须条件:
残疾人就业登记表,社保缴纳权益记录,薪资发放银行证明,其它就业
审核时间:2018-04-01 ~ 2018-04-30
审核机关:残疾人联合会
备注:未在官网找到审核材料要求
政策文件链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流程